二、项目名称:旅行社和演出经纪机构等申报专项奖励情况核查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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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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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平潭县翠园中路2-7号台商协会大楼501 |
200000 .00元 |
91.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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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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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旅行社和演出经纪机构等申报专项奖励情况核查项目 |
委托核查申报专项奖励的旅行社、演出经纪机构的奖励申报材料,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详见磋商文件 |
自提供完整核查材料之日起60日 |
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及合同要求,验收合格交付采购人使用,其他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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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代表: |
许智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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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专家: |
祖可建、卓林全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1)本项目代理费向成交人收取,以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成交金额(万元) 100万元(含)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成交人以转账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2)代理费汇入账户信息: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江滨支行;户名:福建省福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号:351008060013000957736。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000元(人民币)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闽审(福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弘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福建安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上4家供应商均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15%价格扣除,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平潭综合实验区大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得分为91.00,排序第一,为第一成交候选人。
2.成交人可在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和开具服务费发票(统一发送电子票)。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发送至fjfyzb@126.com。
3.未成交的供应商可至福建省福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评审得分与排序的告知函,如需邮寄的请将邮寄相关事项发送至fjfyzb@126.com。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
联系人:孙皓
联系电话:0591--863223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福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上墩里5号恒升大楼512室
联系方式:高晓珊、郑强、陈斯妤、黄垭铃 0591-8326288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晓珊、郑强、陈斯妤、黄垭铃
电 话:0591-83262885
福建省福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v 2025年11月19日